《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这是首次以党中央、国务院的名义印发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旨在全面推动我国养老服务事业的高质量发展,确保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
养老:家事与民生大事的双重考量
养老不仅是每个家庭的事务,更是关乎整个社会的民生大事。意见提出,到2029年,我国养老服务网络将基本建成;到2035年,养老服务网络将更加健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目标。
在居家养老方面,意见强调要巩固居家养老的基础作用。居家养老作为大多数老年人的传统习惯和普遍愿望,如何在新时代进一步提升其服务水平,更好地保障近3亿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居家养老发展的挑战与机遇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养老服务面临着一系列挑战与机遇。
挑战一:人口变动增加供给压力
我国正处于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期,老年人口规模持续扩大。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年末,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已超过2.9亿,预计到2035年,这一数字将突破4亿。老年人口结构的逐渐老化,尤其是高龄、失能、失智、独居老年人的数量持续增加,使得养老、医疗、照护和福利等方面的需求不断增长,凸显了老龄社会治理的压力。
与此同时,家庭户规模不断缩小,居住安排模式加速变动,当代家庭在面对现实养老服务需求时已独木难支。目前,基本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存在不均衡不充分的问题,高端养老服务供需亦不匹配,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面临较大压力。
挑战二:家庭居住模式多元化推动供给结构升级
家庭居住模式的多元化,尤其是多代同堂等传统居住模式逐渐减弱,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面临“空巢化”居住。这使得居家养老服务面向的已不仅仅是老年人本身,更多的是有老年人的家庭甚至家庭网络。这些趋势增加了养老制度安排的复杂性,亟需对养老服务进行结构性调整及扩容升级。
挑战三:家庭功能重构促使供给提质扩优
家庭作为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功能正在经历重构。政府和市场承担了越来越多的养老功能和责任,一些传统家庭功能被专业化机构替代或部分替代。这不仅关乎高素质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以及公共养老服务方案优化,更涉及如何使专业人才更好地融入家庭和社区,提供满足老年人口高质量发展需求的居家养老服务。
老龄社会的特殊背景与治理机遇
我国老龄社会的形成背景和治理背景具有特殊性。庞大的人口规模和广袤的地理空间为我们在老龄化条件下“以质量换数量、以存量换增量、以效率换结构、以空间换时间”提供了可能性。政府的组织能力和资源配置能力,以及传承几千年的家庭养老文化和孝道伦理,为养老提供了多元化的治理资源和治理工具。
与西方发达国家大多在工业化和后工业化时代进入老龄化社会不同,我国是在数字化时代进入老龄化社会,这为养老及居家社区养老提供了诸多创新契机。
数字技术改变代际关系与生活方式
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正在改变代际关系及其配套生活方式。家庭沟通正迅速被数字技术所包裹及强化,数字化家庭正在形成,塑造出新型代际关系。老年人通过数字网络能够简化与服务提供者的联系,享受更便捷的养老服务,同时替代部分家庭功能或为其家庭成员提供帮助,提升了养老服务水平和家庭整体生活质量。
数字技术推动更新养老服务供给模式
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在养老服务中的应用,已成为对接多元化养老需求的新趋势。数字技术推动了“时间银行”“互助养老”等项目的优化,通过信息平台将传统的邻里互助文化与现代科技有效结合,为老年人提供了更广泛的文娱和社交机会。
在适老化建设领域,除了“硬件”上的数字化改造,计算机软件和移动端APP也进行了“适老化”优化。这些数字化创新推动了我国养老服务产业的转型升级,初步构建起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数字技术为辅助的现代智慧养老服务体系。
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路径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发力。
一、推动“一老一小一家”政策整合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指出,解决“一老一小”问题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至关重要。建议将“一老一小”更完整地表述为“一老一小一家”,因为每家都有老人和小孩,家庭最基础的两大功能——养老与抚幼,直指“一老一小”的政策需求。
通过家庭提供系统性支持,将提高政策的精准度并有效降低成本。树立积极老龄观和新时代家庭观,积极做好全生命周期养老准备,推动全社会进行科学的老龄教育和死亡教育,支持各年龄阶段群体有针对性地进行全生命周期的养老准备和家庭财务规划。
居家养老是通过社区整合资源以支持家庭养老的机制与过程。养老制度安排应注入更多家庭视角,考虑家庭整体需求,有效提升家庭能力和扩充家庭资源,实现家庭的可持续发展。
在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和生育政策变化的进程中,“养老”和“养小”在治理不善的情况下可能会出现“照护挤压”。应将“一老一小一家”作为养老政策、家庭政策、生育支持政策等社会政策的抓手,支持家庭功能发挥辐射作用,整合与应对养老、抚幼、困难群体保护、突发事件应对等综合议题。
二、关注性别差异,推动高质量发展
老年人口的群体差异日益凸显,其中性别因素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供给模式和呈现形式尤为重要。老年女性与老年男性在健康模式以及更具体的衰弱模式、失能和残障模式、临终和死亡模式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亟需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系统性纳入性别意识。
养老政策及相关社会政策应从性别的生理差异和性别角色的社会建构差异出发,满足不同性别群体的养老需求。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规划和项目设计中,应区分不同性别群体的共性需求和个性需求,并厘清其优先次序和方式偏好。
当前,部分中高龄老年女性由于收入水平较低、丧偶独居率较高等现实状况,相对较易陷入老年贫困,影响她们的居家养老服务支付意愿和支付能力。在居家养老体系建设过程中,应特别关注这部分群体的需求。
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应未雨绸缪,将中老年女性纳入其人力资源机制,鼓励她们接受护理培训,建立家庭护理人才储备机制,既可以满足其自身家庭的养老护理需求,同时也能满足其自身就业需求,为养老服务行业提供潜在的人才资源。
三、推动服务标准化,提升均衡性与可及性
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居家社区养老及康复护理领域的政策文件,以加快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的标准化建设。
在精准识别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基础上推动服务标准化。例如,我国养老工作并未将针对失能老人的养老服务和面向普通老年群体的养老服务加以明确区分,也未有效识别失能老人和失智老人的养老服务差异。一些地方投入不断增加、政策力度不断加大,但个别政策效果不显著,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不同老年群体的养老服务需求识别不够精准。
重点关注失能与认知障碍老年群体的长期照护服务的标准化。事实上,失能评估的标准化问题一直未有效解决,许多养老服务因此靶向不准。厘清我国目前有多少失能失智老人,以便组织力量合理配置资源,在具体的长期照护服务中如何准确制定老人失能的分级分类标准,以提供较为精准的服务类型,是目前工作的重点。
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的有效落地需要高素质、专业化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只有充分明确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人才的角色定位和工作机制,才能有效协助老年人及其家庭得到及时合理的服务或资源。
四、善用“数字红利”,提升服务质量
目前,数字技术已普遍应用于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诸多创新突破,但仍存在若干问题需要尽快解决。
一是规避贴标签式的居家养老服务数字化。个别智慧养老项目形式大于内容,用数字化手段装点其外在形式,缺乏深入内容和机制的赋能。应进一步把握数字表象背后的实质性养老服务内涵,将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与智能化操作运行匹配起来。
二是构建居家养老服务数据的共享机制。管理体制上的条块分割导致相关信息资源存在碎片化现象,数据与系统难以共享交换、互联互通。应消除养老信息壁垒,建立数据共融的资源平台,通过最大程度发挥居家养老服务的辐射作用和社区卫生团队的“健康守门人”功能,迈出居家社区“精准养老”的关键一步。
三是着力培育养老服务产业新需求,激发养老服务消费新动能,大力发展“银发经济”。利用人口规模巨大带来的治理回旋空间,释放老年人口的消费潜力,顺应科技进步与数字经济发展趋势,把握老年人口消费升级趋势,把扩大消费同改善老年人生活品质结合起来。
结语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背景下,应不断改革重构传统养老制度安排要素,充分发掘老龄社会潜在机遇,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道路。通过巩固居家养老基础作用,推动“一老一小一家”政策整合,关注性别差异,推动服务标准化,善用“数字红利”,不断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质量水平,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目标。